隨著注冊制改革的穩步推進,監管層持續強調應壓實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看門人”的責任,強監管信號不斷釋放。據《經濟參考報》記者初步統計,今年以來,已有超75家中介機構被監管累計處罰超百次。專家表示,對于中介機構的監管更加嚴格、細致、可執行,有助于提升監管有效性,夯實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基礎。
監管規則持續優化
隨著注冊制穩步推行,對于中介機構資本市場“看門人”監管也在持續強化。
11月19日,證監會發文稱,為貫徹落實《證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適應注冊制改革發展需要,貫徹《關于注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精神和原則,進一步規范證券發行保薦業務,指導保薦機構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薦機構盡職調查工作質量,證監會擬對《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引》和《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進行修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同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務指南第9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12號—營業收入扣除相關事項》《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13號—營業收入扣除相關事項》(以下統稱《指南》)。滬深交易所方面表示,《指南》制定的主要思路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壓嚴壓實中介責任,強化“看門人”作用。進一步強化年審機構的把關責任,強調了對審計機構的核查要求,繼續壓嚴壓實審計機構責任。
各地證監局也在持續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11月9日,北京證監局聯合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師協會共同召開轄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情況檢查通報會,北京證監局在會上逐一通報提示了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7家律所在執行債券業務、上市公司重組業務中存在的問題。據悉,北京證監局與北京市司法局近年來先后對北京近50家律所開展了專項檢查。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近段時間,監管層從中介機構督導盡責的角度,釋放了從嚴與科學規范性的要求,有利于中介機構從促進輔導企業高質量發展角度出發,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合理客觀地揭示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
經濟學者、允泰資本創始合伙人付立春則表示,這體現出監管層對于市場規范性的要求仍在進一步提高,對中介機構的監管,更加嚴格、細致、可執行。
中介機構年內受罰超百次
政策信號不斷釋放的同時,監管層對于中介機構違規始終保持“零容忍”姿態。
11月19日,證監會分別發布了關于對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上述券商受罰緣由均為違規經營;11月19日,深交所向中信證券及兩名保代出具了兩份監管函,中信證券因在思創醫恵發行可轉債項目中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被采取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保代馬某瑋、徐某被通報批評。
《經濟參考報》記者根據同花順數據統計,截至記者發稿,今年以來共有75家中介機構(含券商、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被證監會或地方證監局以及交易所處罰133次,其中行政處罰15次,非行政處罰14次(含重點關注、出具監管關注函、出具警示函,記入誠信檔案等),行政監管措施104次(含監管談話、警告、責令改正、限制業務活動等)。
多家中介機構年內多次受罰。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等多家中介機構年內被處罰次數均在4次及以上,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和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年內被罰均達7次。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2021金融街論壇年會上發表主題演講時指出,注冊制絕不意味著放松審核要求,始終強調要督促中介機構提升履職盡責能力。他表示,科創板和創業板申報企業的主動撤回不少是因為板塊定位問題,這暴露出一些保薦機構在發展觀、政策把握和內控上存在差距,片面追求數量和規模,質控跟不上。希望保薦機構與監管部門、交易所同向發力,持續提高內部治理水平和政策執行效果。
監管部門也在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協作配合,形成高效打擊證券違法活動合力。近日,證監會會同公安部、最高檢聯合開展打擊證券違法犯罪專項執法行動,集中部署查辦19起重大典型案件。案件涉及內容就包括有的中介機構從業人員配合上市公司造假,偽造審計證據,執行銀行函證時嚴重失職,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犯罪。
復旦大學泛海國際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施東輝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近期監管層的一系列舉措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針對注冊制下中介機構執業質量普遍不高、制度規則體系不夠健全、市場約束機制不夠有力等突出問題,堅持依法監管、標本兼治的原則,有助于提升監管有效性,夯實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基礎。